洪泽湖办理的瞿某非法捕捞行政复议案文书荣获一等奖

作者:唐建 浏览次数: 日期:2021-09-26 09:22:45

近日,由江苏省司法厅组织2021年度全省优秀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开展的评选结果揭晓,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的“瞿某不服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行政处罚决定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获得一等奖。

该案中,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于2020年11月6日查获瞿某组织5艘机吸螺蚬船、10名工人在洪泽湖捕捞芡实和螺蛳,合计捕捞芡实、螺蛳净重1973.6千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保障当事人听证申请权利,最后依法对瞿某进行行政处罚,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后瞿某不服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行政复议。省农业农村厅对该案先后召开了行政复议案件讨论会、听证会和专家咨询会,经审理,确认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做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做出了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