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禁渔期首日 渔政、公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作者:陶鑫 浏览次数: 日期:2023-02-03 09:58:25

从2月1日0时起,洪泽湖进入为期5个月的封湖禁渔期。为确保禁渔期间各项禁捕措施落到实处,在今年禁渔期首日,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二大队联合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老子山派出所组织开展水陆联合执法巡查行动,行动共出动执法车3辆、执法船艇2艘、执法人员16人次。

此次巡航执法行动,重点加强洪泽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区、湖区岸线、渔港码头的巡航执法检查和管理,加大对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收购点、水产品销售门市等市场主体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进入市场销售。同时采取正面宣传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力争做到市场不宣传、不收购、不销售野生鱼,引导公众不参与非法捕捞,不在禁渔期购买、消费野生鱼。

“洪泽湖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捕,每年2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湖区的禁渔期。实施禁渔期制度是保护渔业资源良好、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手段,渔政部门将持续加强禁渔期的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广泛宣传禁渔制度的有关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禁渔制度的良好氛围。”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二大队支部书记邱长保说。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达到应予立案追诉标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老子山派出所所长刘庆说。

2022年封湖禁渔期间,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二大队和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老子山派出所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6次,通过行刑衔接联合办理非法捕捞案件12起33人,有力维护了洪泽湖禁渔秩序。下一步,洪泽湖渔政和公安部门将继续加强执法联动、加强情报互通、线索联查,聚焦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等涉渔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作战能力,切实保护洪泽湖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